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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物价局政风热线直播:问题三,一般诊疗费收10块钱是怎么回事?
发布日期:2012/3/16 11:53:16  【打印】
 
 

        接听电话(王女士):前几天我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看病,我看到发票上打了一个项目,叫“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是10元,但我问收费窗口的人,他说这个不扣我个人账户的钱。我对这个政策还不是太了解,能不能帮我说说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冯处长:这位听众朋友,您好。从今年3月1日起,我市正式实施一般诊疗费政策。通过实行一般诊疗费政策,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医保支付政策,目的是为了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长效补偿机制,而不是加重群众负担。
    一般诊疗费只限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并符合享受医保统筹支付条件的病人门诊诊疗时收取。值得注意的是,符合享受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条件的参保人员免交一般诊疗费。也就是说,符合享受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新农合统筹待遇的人员,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医时,免交一般诊疗费,变为门诊“零付费”。同时,对未参保以及不符合享受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新农合统筹待遇的人员暂不实行一般诊疗费收费政策,仍执行原有的“六免二减”卫生惠民政策和相应的付费规定。因此,这项政策不增加群众负担,反而进一步减轻了群众门诊费用。
    一般诊疗费的主要内容是“四费合一”。就是将现有的基层医疗机构门诊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含静脉输液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具体包括22个子项:门诊挂号费、急诊挂号费、门诊病历手册、普通门诊诊查费、急诊诊查费、门急诊留观诊查费、肌肉注射、皮下注射、皮内注射、静脉注射、静脉采血、心内注射、动脉加压注射、动脉采血、静脉输液、输血、留置静脉针、小儿静脉输液、小儿头皮输液、小儿输血、小儿留置静脉针,一次性输液器)。
    具体标准为每诊疗人次10元。对已合并到一般诊疗费里的原收费项目,不再另外收费或变相收费,其他医疗服务项目及收费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换药、针灸、理疗、推拿、血透等按疗程收取一次一般诊疗费;慢性病人定期检查、检验减半收费。
    目前,我省13个省辖市中已有11个市已出台一般诊疗费政策,与其他城市作比较,我市出台的一般诊疗费政策最优惠。除苏州市和我市一样,其他市参保人员对一般诊疗费或多或少都要个人承担一些,每诊疗人次需要自付1-3元不等,对自费病人一般也都要全额支付10元钱。而我市享受免交一般诊疗费政策待遇的参保人员实行了“零付费”;同时,对不实行一般诊疗费政策的未参保等不符合享受医保统筹待遇的人员,我市还延续了之前的“六免二减”卫生惠民政策,即配药仍免付费、打针和输液均可减免10%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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