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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资价格整体以跌为主 预计春耕期间走势保持疲弱
发布日期:2016/3/9 9:21:13 【打印】
——对2016年常州市春耕农资市场情况的调查报告 在2016年春耕开始之际,为及时了解我市农资市场变动情况,更好地服务三农,近期我们组织金坛、溧阳、武进三地对我市春耕期间农资供应、价格等情况进行了深入的调查,调查结果如下:金坛、溧阳、武进三地春耕期间农资供应基本有保障;化肥、农药价格同比均出现下跌,种子价格同比保持平稳;预计,春耕期间农资价格将继续保持疲弱态势。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一、保供情况 我市金坛、溧阳、武进三地春耕期间农资供应基本有保障。截止2月底,溧阳市供销社系统库存尿素10000多吨,碳铵约3000吨,磷、钾肥约1000吨,复合肥8000多吨,农药500 吨,库存总金额约5000万元。同时该系统相关公司还与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江苏双多化工有限公司签订协议,每月可供尿素5000吨,复合肥2000吨,基本能满足溧阳市春耕期间的农资需要。 金坛农资公司积极备耕以确保农资供应,现已备足各类化肥2000多吨,最大限度地满足全区农民对化肥的需求,金坛区政府也高度重视化肥供应,每年提供300万元无息贷款用于化肥的淡季储备,确保了化肥价格的基本稳定。 武进武农农资有限公司常用农资储备情况:尿素约3500吨,复合肥5000吨,碳铵2000吨,与去年同期相比基本持平。武农公司人员反映,整体供应充足,满足春耕期间的农资需求没有问题。 二、价格情况 1、化肥价格同比下跌。随着化肥生产原材料中的天然气、煤、石油等跌价原因,化肥上游价格稳中有降。目前溧阳:国产尿素批发价约1550元/吨,零售价为1700元/吨;复合肥约1850元/吨,零售价近2000元/吨;与去年相比,尿素批发、零售价格下降达200元/吨,复合肥批发、零售价格下降达110元/吨。 金坛:国产尿素零售价格维持在1600-1700元/吨,比去年同期下降8.3%;复合肥价格2300-2500元/吨,比去年同期下降4%;碳铵价格900元/吨,和去年持平。 武进:碳铵800元/吨,与去年同期相比降11.11%,国产尿素1700元/吨,同比降15%,国产复合肥2300-2700元/吨,同比降4%;进口三元素复合肥(含量48%)3500元/吨,同比基本持平。 2、农药价格略有下降。以金坛、武进为例,今年金坛农药价格除草甘磷从去年的30000元/吨降到28000元/吨外,其它品种价格基本持平;武进区草甘膦等常用农药价格同比均略有下降。 3、种子价格保持稳定。今年溧阳水稻种子每斤4元,小麦3.8元,与去年同比基本持平;金坛种子公司自繁育种,武运粳23#为3.80元,武运粳30#为4.20元,价格较去年保持稳定。 三、后市价格走势及原因分析 目前我市农资市场价格受上游控制,预计春耕期间农资价格将继续保持疲弱态势,不会大涨大跌。分析原因主要有:一是近年来耕地面积逐年减少,降低了化肥的需求量,以武进区水稻种植为例,从2012年到2015年,水稻种植面积减少了8.73万亩,减幅达45.9%;二是粮食等农产品价格低迷,部分种植户为避免亏损,减少种植或减少化肥使用量,导致需求量减少;三是供大于求,受国际、国内经济疲软影响,农资出口不断减少,产销失衡。 四、存在问题 1、农资储备制度尚未建立。我市的农资市场价格受上游供应商绝对控制,储备制度能起到调控价格“蓄水池”的作用,目前周边城市相继建立农资储备制度,委托信誉好的经营企业落实储备任务,平抑农资价格,确保旺季不涨。 2、劣质化肥和农药尚有一定市场。农资销售门槛低,本地经销商家多,部分商家以次充好、随意降价,扰乱正常市场秩序,尽管市场监督部门不断加强检查力度,市场上还是会出现质量不达标的农资商品。 3、农资行业盈利能力减弱。以溧阳市为例,省供销社下属的江苏农资集团溧阳有限公司承担社会责任,实行薄利经营,2015年实现销售达4亿,净利润仅有100万,占全部销售额的0.25%,由此可见,农资行业盈利能力和其它行业比相对偏小。 五、相关意见与建议 1、加快农资企业转型发展。根据目前农作物施肥测土配方和用药高效低毒的新要求,农资企业要加快向农业综合服务商转型,农资销售服务要与农业技术、生产作业、产品加工服务等紧密结合,将农资服务的链条延伸到农业生产全过程。 2、推进农资服务组织创新。积极发展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庄稼医院、农资服务合作社、基层服务网点等,积极参与大田托管和土地流转,推广新型肥料,集中采购、集中防治,统一测土配方,切实减少各项费用。 3、建立农资储备制度。可借鉴周边城市的做法,由政府拨出部分财政资金专项用于重要农资的储备,落实大型农资企业承担化肥、农药等政府储备任务,确保农资生产销售旺季的正常供应,满足农民的需求。 4、建立农资商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可通过建立农业投入品信息备案登记、经销实名管理、假冒伪劣产品全程监控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把农资监管部门和农资生产、经营、使用三个主体紧密结合起来,逐步实现“信息数据化、购销实名化、监管实时化、服务网络化”。 5、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建议相关部门通过强化执法,重点查处恶意囤积、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串通涨价、掺假使假、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和农资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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